北城的秋天和南方不太一样,十月份的日子在南方还是被太阳炙烤着的,丝毫不见半点的凉爽。而北城的十月份已是秋高气爽的模样了。”秋秋,别在那傻站着了,快来牵着弟弟站到旁边去,别挡着师傅搬东西了。”“好嘞妈妈!”叶知秋把四岁的叶明皓抱了起来,颠了颠“皓崽你好重啊。”四岁肉嘟嘟的小脸上立即浮现出不满来,“啾啾才重。”温婉的夫人从叶知秋手上笑着接过小肉团子。“秋秋打算什么时候去新学校报到呢?”叶妈妈问叶知秋”要不要休息几天再去呢?”“明天就去吧。妈,我们今天晚上吃什么啊?”叶知秋不太在意的说到。“你啊你,五句话不离吃。你爸爸刚刚打电话来说五点钟下飞机,带我们去吃大餐。"叶妈妈带着宠溺的说。”啾啾小猪。”叶明皓趴在叶妈妈的怀中乐呵呵的笑着。
叶父叶母十分相爱,算得上是十年如一日的恩爱夫妻了。因为叶父的工作原因,全家跟着一起搬迁。叶母在叶父的支持下开了家服装店,生意也不错但一直没有开分店的想法。随着从沪城搬到北城,也开始想着在北城开个分店。
叶知秋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,小时候漂亮乖巧,读书时年年第一,是好看的乖乖女。
北城的秋天,就像是给叶知秋的到来送上的礼物。
在五星级酒店的大堂里,一家四口其乐融融。叶父微微发福的身材也不难看出年轻时的英俊帅气,岁月也没在叶母的脸上留下太多的痕迹。叶知秋全是结合了父母基因的大部分优点,为什么是大部分,大概就是叶知秋的长相太过乖巧,不如叶母的明艳也没有叶父的英气。
而旁边的小家伙确实完美复刻了叶父叶母的优点,只是现在带着点婴儿肥只叫人觉得可爱。
“秋秋多吃点,明天去新学校了,是想走读还是住校啊?”叶父突然询问道,叶父叶母从小无论什么都会尊重孩子的意见,这大概也是叶知秋没有叛逆期的原因吧。“秋秋还是住家里吧,家里舒服些。秋秋觉得呢?”叶母期待地看着叶知秋,叶母总是想趁着女儿还没离开自己去上大学和女儿多待一会。叶知秋也不喜欢住宿舍,就附和着叶母“都听妈妈的。”
叶知秋看着窗外走过的行人和车,看着地上的落叶和风吹动的树影。这个城市和沪城的阳光明媚不一样,北城四季分明。突然一只大金毛闯入视线,飞奔向一位穿着蓝白校服的男孩,那男孩背对着叶知秋,只能看见他伸出的手骨节分明,右边眼角的一颗痣让人心痒痒。应该是个好看的男孩子吧,叶知秋想着。目光转向刚刚大金毛冲出来的地方,是个宠物洗澡店。从玻璃窗里能看见还有几只可爱的狗狗在等着主人来接。叶知秋看了半天发现这宠物洗澡店全是狗狗,一只猫也没有。干脆改名叫狗狗洗澡店好了。叶知秋想着想着笑了起来。
回到家,这里的一切都已经在家政阿姨的努力下和沪城的家一模一样了。叶明皓已经在叶父的肩膀上睡着了。
夜晚在这片小区静悄悄的,叶父叶母说这片小区的安防系统非常好,睡着安心。这静悄悄的确实睡着挺好。看小说,630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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