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日一早,四人便兵分两路,高睿和桃儿便去马场,寻一批好马。徐辉阿莲则到这镇上,去购些生活必需品。
小镇不大,镇上只有一个马场,路过此地的江湖侠客,文人墨客,皆不忘在此地购下马匹。马场生意红火,掌柜的更是忙得不可开交。
高睿桃儿,走进马场。马场很大,马厩里,一排健壮的汗血宝马映入眼帘。购马的人很多,高睿二人进了马场,叫了许久也没人答应。见掌柜的正忙,二人便挑起马来。桃儿看中了一匹白马,白马肌肉暴起,四条腿十分健壮。那马儿低着头正吃着草,它浑身雪白,没有一丝杂色,马鬃纤长轻轻垂在一边。桃儿伸手轻轻摸了一下,白马见了桃儿,好似欢快极了,尾巴时不时向上甩一甩,好似很喜欢它的新主人。
高睿过来细细打量了一下白马,高睿没有骑过马,自然也不知这马是好是坏。即热桃儿喜欢,且就这批了罢。
“掌柜的,我们要购马。”高睿急忙向掌柜的喊道。
“来了……”掌柜的忙的不可开交,见一位书生打扮的公子。便知来头不小,赶忙跑去招呼,“呦,这位公子,您这眼光可真好。这匹马可是我这里最好的千里马。”
高睿不懂马,便觉得掌柜的在骗他,心生疑惑,便问道:“掌柜的,我看你这马且是耐看罢了,何知它能日行千里。”
掌柜的听了有些不悦:“我看公子风度翩翩,是个文人墨客,没想到公子居然这么的不识货。我这马场的马匹,可都是这草原上好的马匹。这洪武年间,燕王征战北元,他手下的十万骑兵的马匹,可都来自这里。那鞑子以游牧为生,骑兵更是精锐,燕军骑上我们这千里马,自是打得那鞑子落花流水。我这马,可比那蒙古人的马快多了。既然公子不识货,那在下就先失陪了。”
说罢,便转身就走,去招呼其他客人。桃儿见高睿甚是顽固,进而惹恼了掌柜的。气的直跳脚,深出手重重的往高睿手臂上掐了一下。哎呦一声惨叫,转头向桃儿看去。只见桃儿嘟起嘴,扭过头去,好似在和高睿赌气。高睿自知有些顽固,便赶忙叫回掌柜的。
“掌柜的,恕小生多有冒犯,这马我们要了。”说罢便拿出荷包,掏出银两。
掌柜的一听,赶忙回头,看见那白花花的银子说道:“我果然没说错,公子风度翩翩。身边的姑娘也是貌美如花,堪称绝配啊。”说罢便把银子揣进怀中,“这马儿归你们了,尽可牵去。”
“掌柜的,你可知这附近有没有试马的地方。”高睿比较务实,且想试试这马的能耐。
掌柜的听了,便笑道:“原来公子竟然不知,来这镇上的人,多半都是为了去那附近的草原。离我这马场不远处,便是那一望无际的草原,这草原风景甚美。每年燕王可都会在此训练骑兵啊。”
高睿神色一闪,便对桃儿说道:“喔,还有这种地方,桃儿,我们边去哪里试骑罢。”
见高睿买了马,桃儿也不再和高睿赌气,欣喜的点点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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